本预算草案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我部门“三定”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。草案所列内容准确、真实、完整。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,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,并依法接受县人大审查监督。
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字:周新华
一、部门概况
英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1月,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所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。2016年10月,原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险整合,原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业务和人员一并并入英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。
(一)职能职责
①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,落实有关的具体规定;
②具体负责经办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相关业务;
③对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药店实施监督检查,纠正、惩戒违规行为;
④负责离休干部、1-6级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统筹工作。
(二)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英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。即:办公室、综合信息股、医疗管理股、基金财务股、基金核定股、基金结算股、工伤生育保险股、居民保险股、离休干部与伤残军人管理股。
(三)人员编制情况
1、编制情况:英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事业编制20人。
2、我局实有人员情况:实有28人,其中在编17人,聘用11人。另有退休人员5人,由机关事业管理局供给。
3、财政供给情况:财政供给人数共计19人。
二、部门年度(或中长期)工作重点
1、加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强化服务意识,提高工作效率,推进医保网络的畅通运行。
2、积极宣传政策,加大《社会保险法》宣传力度,提高企业参保意识,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。
3、强化基金征收管理,确保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三项保险基金收支平衡。
4、做好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的各项整合工作。
5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重点对两定点《服务协议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,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。
三、收支预算安排情况
(一)、编报说明
(1)县财政供给19人,其基本工资福利、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住房公积金、奖励性工资,应列入县财政预算。
(2)由于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险种合并,工作任务的增加,临聘人员增加,人员费用的提高和物价上涨等因素。预算在上年度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。
(3)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,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号召与安排,医保局联系雷店镇万家冲村,洪山镇屏峰村,派驻4名驻村人员,根据英组同【2017】41号文件精神,给驻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、交通费、房租费。并对联系村一定扶持资金,共需经费11万元左右,需要增加专项预算。
(二)、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
(1)收入预算:2018年依据相关规定,我局承担县直,机关事业单位、城乡居民的各项保险业务,为做好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的各项整合工作,各项工作量翻番,办公设备的购置和人员配备等带的工作经费也成倍增长。2018年预算为265.39万元。
(2)支出预算:2018年预算数265.39万中,其中,工资福利性支出188.76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.63万元,日常公用支出27万元,资本性支出20万。
工资福利性支出188.76万元
其中: 基本工资68.3万元,占预算的25.73%,
津贴10.06万元,占预算的3.79%,
养老保险20.96万元,占预算的7.89%
奖金36.21万元,占预算的13.64%,
绩效工资32.27万元,占预算的12.16%,
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.63万元,其中住房公积金20.5万
,医疗保险8.85万元,共占预算的11.16%,
日常公用支出47万元,占预算的32.33%,
本年度支出有所增加,其主要原因:
1、原新农合与医保机构合并,业务增加,人员经费等增加。
2、医保局于2018-05-01搬迁至新场地办公,购置办公桌椅,办公设备、空调设备以及档案柜升级等费用近40万元。
附件:医保2018年部门预算输出报表(点击红色字体下载)
英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
2018年6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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